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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团委联手告家长助学生重返校园

2019-01-28 16:16:32来源:法制日报  

我爸同意我上学后,我高兴坏了,那一刻永远也忘不了!虽然重返校园已近一年,但每提起这件事,小娜依然很兴奋。1月23日,《法制日报》记者在

“我爸同意我上学后,我高兴坏了,那一刻永远也忘不了!”虽然重返校园已近一年,但每提起这件事,小娜依然很兴奋。

1月23日,《法制日报》记者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的一个小山村见到小娜,她正在写作业,“暑假作业都快完成了”。

小娜小学毕业后,因家庭困难等原因,父母让她辍学。2018年3月,广河县妇联、团委将小娜的父母起诉至广河县人民法院,这起甘肃首例“官告民”监护权纠纷案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此后,临夏州各级法院共受理24起“控辍保学”案件,24名学生全部重返校园。近日,记者赴临夏州,对全州法院审理“控辍保学”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广场开庭法官释法

辍学女孩重返课堂

2018年3月,广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县妇联、县团委将小娜的父母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责令两被告履行义务教育责任,将女儿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案件受理后,因为第一次遇到这种案件,院里比较重视,立即成了审判团队。”广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该案审判长马青良说,当天法院就和妇联、团委以及小娜所在的乡镇负责人前往小娜家了解情况。

在小娜家,马青良法官了解到,小娜非常渴望上学,但父母以家庭困难、家里需要照顾病人为由,坚决不让小娜再上学了。

当地职能部门多次做家属工作无果后,广河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18年3月14日,县法院巡回法庭在当地最大的广场——新月广场公开开庭审理,社会各界群众上千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县妇联主席马建云、县团委书记包学渊作为原告代理人诉称:“两被告无视法律法规,拒绝送女儿上学,非法剥夺了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被告小娜的父亲坚持认为:“我家庭困难,家里也有病汉,这个学生坚决不上这个学。”

原告当庭出示证据以后,被告还是不答应。审判长马青良从情理、法理、道义等各方面对他进行教育、劝说,并严肃指出,拒绝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要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马青良的释法、说服、教育、批评,被告最终同意将女儿送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当庭签订了承诺书。

原告县团委、县妇联认为起诉的目的已达到,当庭提出了撤诉请求,法庭裁定准予撤诉。

当天下午,小娜就被送到了广河县一中办理了相关入学手续,学校为她发放了课本、作业本、校服等。重返课堂的小娜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控辍保学难度减小

这起县团委、县妇联诉被告马某监护权纠纷案缘何要放到广场上公开开庭呢?

马青良法官解释了其中缘由:广场人员密集,利用巡回审判,目的就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不送子女上学是违法的,同时,群众通过直观的旁听,把这项法律宣传到群众之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据了解,自案件公开审理以后,“不送孩子上学要吃官司”的话题成为当地街头、饭桌上人们谈论的最热话题。庭审实况视频上传至网上后,也成为当天全县各类视频中点击量最高的。

庭审结束后,曾一度认为“我的女儿我说了算”的小娜父亲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这个开庭,我也了解到不让孩子上学,我们大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也想通了。”

旁听了案件的村民马老汉说:“这对我的观念影响特别大,以后我的孩子、孙子一定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据介绍,这起案件审理以后,从各乡镇的反馈情况来看,“控辍保学”这项工作做起来难度小多了,各乡镇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控辍保学”的任务。

据统计,2018年,广河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控辍保学”的同类案件共5件,全部审结,5个孩子都送到了学校。

马青良说,“控辍保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新学期开始后,可能还会有这种案件,法院已经做好预案,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尽快把孩子送到学校上学。

多管齐下扭转局面

适龄孩子不再辍学

临夏回族自治州位于甘肃省中部,是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和全省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全州贫困人口集中连片分布的状况较为普遍,所辖8县市中,有7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由于部分农村家庭思想观念落后,少数适龄孩子还没接受完义务教育,就已失学在家,或外出打工,这在无形中埋下了贫困代际传递的种子。

一些家长认为“读书无用”,让孩子早早地出去打工了。这些家长认为,挣钱是主责、主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

“临夏州落后的根源在于缺乏人才。”为此,临夏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验收时作为“一票否决”的指标,千方百计想办法加强扶贫、扶智,力争让一个孩子都不少。

2018年3月,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控辍保学难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由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团委、妇联等八类社团、组织可以对违法人员依法提起诉讼。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不履行相关义务的监护人,应当判决其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据临夏州中院副院长张得胜介绍,从2018年年初开始,全州法院开展了以“控辍保学整治”为主题的法治宣传,重点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进行宣传,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在全州迅速掀起了积极“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全州法院为‘控辍保学’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通过司法审判的方式给予辍学的孩子以重返校园的权利,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张得胜说,2018年,临夏州共受理24起“控辍保学”案件,现已全部审结,24名学生均已入学。

临夏州中院院长马军认为,解决“控辍保学”难题,首先要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形式,让群众彻底明白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法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也需要政府、学校、法院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记者 赵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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