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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成为电商平台的首要职责

2018-03-07 12:57:08来源:中国经济网   

尽管新消法中加入了诸如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欺诈退一赔三,保底500元等帮助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但仍防不住一些无良商家钻空子;更重要的

尽管新消法中加入了诸如“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欺诈退一赔三,保底500元”等帮助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但仍防不住一些无良商家“钻空子”;更重要的是,一些电商平台在消费者与商家“拉锯”过程中态度暧昧,未能尽到对商家的监督监管责任,让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有种孤军奋战的感觉,在电商拼多多上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把关不严:消费者退货倒贴快递费

网民张女士之前在微信公众号拼多多上下单36.80元,本想买一件大红连衣裙(店家产品目录中只有一种红色),结果收到货后她大失所望,“连衣裙的颜色很暗,跟图片上不完全一样,根本不是图片上的亮红色!”张女士失望地表示。考虑再三后张女士选择了退货,随后也收回了货款,但还是赔上了十几元快递费,觉得有点亏。《金融投资报》记者翻看相关商品评论区,发现不少消费者与张女士有类似的网购经历,消费者的差评,大多归结为收到的产品与商家图片上的颜色和质地严重不符,商家发错颜色或尺码,商家客服态度差等怨言。

类似的网购体验,消费者在不少平台上都遇到过。因为所购商品价格不高,大多数消费者因为成本等原因,自认倒霉,放弃维权。电商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应对,助长了不良商家浑水摸鱼的生存空间。而电商平台吸纳进驻商家的同时,也应尽到管理和监督责任,为消费者把好质量和售后服务关。

遇到“精仿”:品牌方出具鉴定也不采纳

《金融投资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商家都把诸如“假一赔十”之类的承诺当成取信消费者的响亮口号,而消费者一旦买到假货或是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想据此索赔却非常困难。就算消费者费尽辛苦拿到了证据,有时也会败在电商平台“谜一样”的判定标准上。

今年1月30日,网友林先生在聚投诉平台上反映,自己在拼多多平台购买的阿迪达斯运动鞋系假冒产品,并上传了盖有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公章的鉴定书。可这份品牌方出具的鉴定并没有得到电商平台的采纳,林先生得到的回复是,平台方认定该商品不属于假货范畴,但可以为林先生办理退款并退回运费。对于为何不采纳这份鉴定,该电商平台未给出任何解释。

藏先生的经历与林先生类似。他也是在拼多多平台上花168元购买了一双阿迪达斯三叶草男鞋,收到货之后觉得质量有问题,于是联系卖家询问。结果卖家回复是“精仿”品。藏先生据此向平台投诉,平台客服在核实订单后表示,该商品页面标题不涉及任何品牌,不属于假货范畴。该平台客服解释,假货的定义是指,商品有品牌而并非品牌方授权或生产的产品。在藏先生强调商家承认自己所售产品为“精仿”后,该客服称,该商家回复不专业,会反馈商家负责人改进。上述对话藏先生均在投诉时上传了截图证据。《金融投资报》记者点开该商品页面时,此商品已下架,不过在商品标题中确实没有提到阿迪达斯的品牌。但在藏先生后续上传的商品图片中,运动鞋上又确实印着阿迪达斯的英文标识。“商品页面里没提到品牌,所以即使商品上印着品牌的LOGO,甚至商家都承认了‘精仿’,也不被承认是属于假货的范畴?”藏先生表示,该平台对于假货的判定标准,实在令人费解,也难以令人信服。

记者手记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电商平台首要职责

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参与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成为电商平台的首要职责。电商平台作为招商和信息占优势的一方,本该给予消费者更多的方便和支持,而不是站在消费者对立面,反而给消费者维权制造疑问和障碍。

《金融投资报》记者了解到,《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中加重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其中第51条规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此,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在电子商务法中明确“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希望随着相关行业法规的完善,消费者的网购体验能够更加美好,维权效率得到提升。

关键词: 电商 职责 权益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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