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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身中30多刀律师确系自杀 遗书称因案子有压力

2018-03-21 15:10:22来源:北京青年报  

吴建生生前有着阳光健谈的一面2月18日,大年初三,江苏常州49岁的律师吴建生被发现死于家中客厅,包括后颈等部位在内,身上留下30多处伤口

王正君开车赶往吴建生家。一路上,双脚控制不住地发抖。他赶到时,警察已在现场开始勘察。隔着警戒线,王正君看到吴建生躺在客厅沙发前的海绵垫子上,身上还搭着被子,脖子上的伤口有一个拳头大,旁边是摆放整齐的杯子和椅子。

“当时觉得肯定是其他人做(杀)的,状况太惨了”,头天晚上还见到吴建生的王正君事后回忆。整整一天,他都昏昏沉沉,晚上无法入睡的他脑海里反复浮现着吴建生躺在血泊中的样子。

吴建生在农村老家的二哥三哥,也赶到了吴建生家,由于警察封锁现场,他们只看到弟弟家客厅地上的一大滩血,“警察把弟弟用袋子装起来了。”

律师身中30多刀惨死家中?警方辟谣:系自杀 有遗书

警方复检确认吴建生系“自杀”

身上多处“试切创”

起初,吴建生的家属无法接受自杀的结论。吴建生的兄姊等人,向警方提出复检申请。

案件信息经过发酵,很快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春节假期后,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常州当地人和外地律师群都在讨论这起案子,“身中三十几刀”、“离奇死亡”、“惨死家中”等吸引眼球的标签,将舆论搅得沸沸扬扬。

2月26日,常州市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工作赶赴金坛,重点对现场进行复勘。并在27日晚间,由金坛分局对社会通报了复核结论。

“18日7时许,警方接到王某某报警,称其早上起床发现,女婿吴某某死在家中。接报后,我局刑警大队技术员和法医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勘查发现,现场门窗完好,无外来人员足迹,无明显打斗痕迹。当日上午,法医对死者进行尸表检查。检查发现,死者损伤位于额部、枕部、颈前部、项部、左腕前侧、腹部,均为密集平行排列、深浅不一的砍、切伤,创口均位于其右手可及部位,有试切创,无中毒征象,无捆绑约束痕迹,无挣扎抵抗伤,损伤对应部位衣服无破损。尸体右手旁的菜刀上未检出死者以外人员的痕迹物证,毒物检验未见异常,也未检出乙醇成份。

通报进一步称:“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调查走访等情况分析,我局认定:死者吴某某体表损伤符合自己形成,排除他杀。自杀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确定吴建生系失血性休克死亡。结合前期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毒物检验和调查走访,维持‘排除他杀’的结论。”

在网络上,知名微博博主@法医秦明根据警方通报内容提到的“试切创”和“损伤对应部位无衣物破损”做了阐述:“试切创”就是指在创口的起始端,有多条平行、密集、浅表的小划伤。这样的损伤一般都是自杀者试探切割形成的。如果不是死者处于被约束或意识不清的状态,别人是不可能形成这样的损伤。因为,请注意“平行、密集、浅表”这三个词,他人难以形成。

针对“损伤对应部位无衣物破损”,秦明分析,损伤的部位明明有衣物遮盖,但皮肤上有创口、衣物上却没有。这说明形成损伤的时候,衣物被人为掀起、卷起,再致伤。这种现象在自杀现场中常见。

秦明解释,在自杀过程中,疼痛并不一定都会终止自杀行为,反而有的时候会促进自杀者速死的心态,加重或者变更自杀手段。还有的时候,在应激状态下,死者感觉不到疼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医专业教授张惠芹对深一度记者表示,吴建生这种身中多刀的情况,确有自杀可能。在其经手过的案件中,还有切开自己的气管或者肚子等更极端的案例。

关键词: 律师自杀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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