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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罚款 永康市开出首张农村垃圾分类罚单

2018-06-15 08:08:39来源:永康网络电视台  

近日,西溪镇一村民因未依法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被处以20元罚款,这是我市开出的首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华市农村

近日,西溪镇一村民因未依法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被处以20元罚款,这是我市开出的首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月5日正式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指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未依法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随着工作的展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个镇街区中队在加强《条例》宣传力度的同时,对未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行为进行查处。截至13日晚,共处罚垃圾分类案件26起,处罚金额900元。

关键词: 永康市 罚单 垃圾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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