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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贴广告河南国实优逛帮还贷?多位车主购车后月供却被断

2018-11-12 14:18:45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只要在车身上贴广告,支付车辆首付款后,就能把新车开回家,而剩余的月供由广告公司代还。连日来,有不少郑州市民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反映

只要在车身上贴“广告”,支付车辆首付款后,就能把新车开回家,而剩余的月供由广告公司代还。连日来,有不少郑州市民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反映,他们与一家广告公司——河南国实优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实优逛)签订合同后,对方承诺每个月还贷款补贴,可结果“泡了汤”。

承诺还贷,不料却“泡了汤”

车主旭东(化名)介绍,今年他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与国实优逛签订了合同。据旭东称,国实优逛承诺只要交完首付款,在车尾部贴上广告,也就是他们公司国实基金的广告,每月还10%月供,剩余的90%车贷月供补贴,国实优逛就会帮他还,一共36期。旭东告诉记者,刚开始两三个月还算正常,每月国实优逛都准时还款,没想到前一段时间突然接到短信,称之后就不还了,随后他找到公司却无人办公。

和旭东一样遭遇的还有多名车主,均称都是与国实优逛签订了合同,之后陆续还了几个月,有的还了五六期,有的还了十期左右,现在都接到短信不还了,银行追着他们要贷款。

一名车主提供给记者的“国实优逛车合同”显示,“国实优逛”是国实基金旗下消费增值消费购物平台,以ICP商业模型为基础,公司推出“优逛车”即“你购车·我补贴”的优惠购车活动项目。其中第六条补贴时间、方式与金额显示,购车方贷款车辆上牌完毕提走车辆第二天起为补贴时间的起始日,三十日为一个补贴周期,每月补贴贷款车辆月供的百分之九十。

国实优逛给车主发送的信息显示,近期由于部分违约客户多次过激行为,导致公司被迫关门停业,造成了事态恶化发展,影响了公司的整体运营计划。公司将于2019年6月份和9月份,各补贴一个月月供作为公司违约金,后面留有客服电话。

对此,多名车主表示并不认可,现在国实优逛都找不到人了,发信息说还两个月的补贴更是无从说起。

大门紧闭,公司无人员办公

多名车主告诉记者,他们来了多趟,国实优逛一直无人上班,由于涉及金额较大,他们只好报了警,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已经介入。

此外,采访中,另有车主说,他们的首付款是交给了河南某汽车销售公司。那么,该汽车销售公司到底和国实优逛是什么关系呢?该汽车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和国实优逛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已经给他们造成不少损失,希望记者调查清楚,还他们公道。

11月11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了位于心怡路绿地之窗尚峰座803号国实优逛办公地点,两扇玻璃大门紧闭,上面有一把锁。透过玻璃门记者看到,和门正对着墙上贴着“国实集团”几个大字,旁边屋里桌子上摆放着电脑,地上散落着纸张。

“国实优逛欠我们房租,现在人也找不到了。”在门口旁一名自称该处房东的女士告诉记者,打电话给负责人也不接。

记者采访中,陆续有前来维权的市民。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国实优逛400开头的服务电话和客服电话,上述电话均无人接听。

国实优逛所在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之前该公司很正常,突然有一天没人来了,后来有工作人员说放假了,离现在近一个月时间了,欠物业费,还有一部分水电费共6000元,留下的联系方式也无人接听,此外,还欠有房租,公安部门已经来过询问情况。

“合同系分期公司与车主签订,会有处理方案”

11月11日下午,大河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国实优逛相关负责人,其解释,当时是和一些分期公司合作的,公司并没有直接和车主合作,合同是他们公司出的,后来给了分期公司,分期公司又拿来和车主签订合同。

据他所知,当时分期公司有这样的促销政策。公司把补贴的钱正常是打到分期公司,公司并没有收取车主一分钱,“都是分期公司转账给我们公司的。”上述负责人称,正常情况下车主都会有补贴,但有一部分车主是违约的,违约人员没有补贴,所以出现异常是在所难免的。有个别违约车主到公司去闹,甚至把大门都锁了,导致他们无法正常办公经营,现在挪到了其他地方办公。

对于国实优逛相关负责人的回应,多名车主表示并不认同,他们告诉记者,不是国实优逛签合同,为何上面有他们公司印章?对此,国实优逛相关负责人说,是当时他们把空白合同拿到了分期公司,分期公司又给车主签订的合同,不还月供也只是针对违约客户,并非所有人。

“下一步我们会拿出一个处理方案。”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违约客户在明年1月份会和分期公司进行沟通,争取给客户一个满意答复。

随后,记者走访了郑州一些汽车销售公司,一名负责销售车辆的工作人员坦言,用车打广告,来做补贴还月供,实际上就是商家在利用消费者身份证和个人信息进行贷款,而从中获利。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一名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不要轻易相信,有时感觉获利,实际上是吃亏,如果购车要到正规的4s店,莫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履行合同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由于金额较大,建议车主去郑东新区经侦大队报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吕高见 文 张琮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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