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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逼人吃饭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2019-08-08 08:20:20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黑恶势力的作案手段繁多,但你见过逼人吃饭的恶势力团伙吗?近期,杭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必须来吃我做的饭恶势力案件!2017年底

黑恶势力的作案手段繁多,但你见过逼人吃饭的恶势力团伙吗?近期,杭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必须来吃我做的饭”恶势力案件!

2017年底,石某某在杭州下沙某小区以单元楼某房间为载体开设了一家食堂,江某买菜烧饭、石某收款记账。

开业前,石某某、江某召集小区的部分人员至食堂开会,强行要求上述人员至食堂交钱吃饭,规定一人70元,两人80元,并明确即使未前往就餐也要缴纳费用。

一人一天70元,能吃到些什么?被害人苦不堪言,“‘食堂’中午只提供面条,晚上是快餐,伙食很差。”

不缴纳“霸王”就餐费会怎样?小区胡某和罗某的一番遭遇,让其他被害者看得心惊胆跳。

被害人罗某因未前往交费吃饭而被石某殴打;被害人胡某因经济困难未能按期缴纳饭钱而遭石某、江某威胁,最终补缴了1100元的未前往就餐费用。

其余被害人因听闻有人被威胁或殴打,摄于该团伙在小区内的影响力,被迫在食堂营业期间每日到食堂吃饭交钱直至案发。

据不完全统计,数十名被害人在该食堂吃饭至少有376次,交易金额超过2.6万元。

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情节恶劣。法院认为,本案属恶势力犯罪。

被告人石某某利用其在暂住地小区的影响力,开设“食堂”,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该小区内住户就餐,收取“餐费”,强卖商品,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且属共同犯罪,构成恶势力团伙。

最终庭审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此外,法院责令被告人石某某、石某、江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继续追缴三人违法所得,予以上缴国库。(张丽玮)

关键词: 杭州 逼人吃饭 判刑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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