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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时代?山寨盗版均在这里灭亡

2018-11-22 11:42:55来源:中关村在线  

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诞生之前,山寨侵权现象屡见不鲜,而当互联网时代来临,已存在的技术或产品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传播,山寨很快就会被人搜索出是剽窃,有可能惹上官司。

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诞生之前,山寨侵权现象屡见不鲜,而当互联网时代来临,已存在的技术或产品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传播,山寨很快就会被人搜索出是剽窃,有可能惹上官司。这就代表着互联网彻底堵死了那些想利用山寨技术盈利的创业者的道路,互联网绝不能给山寨侵权产品提供便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杀死了山寨。

不知罪者不问罪

在没有互联网之前,创业者辛辛苦苦爬格子当码农开发出产品,但是没有传播途径,无人知晓产品的诞生。更遗憾的是,开发者并不知晓有人先于他开发出产品,甚至已经进行了商业化,这种情况不算山寨,称为不知罪者不问罪。

相反,有的人一旦知晓他人的创意马上就会钻空子,先山寨出产品获取市场利益。如果要追究法律责任也没有以互联网发布的日期做根据,这样的山寨货先于原版推出抢占市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山寨区别于二线品牌

你会问,山寨出的产品难道不是所谓的二线品牌吗?答案是当然不能等同。

二线品牌虽在各方面略逊于一线品牌,但也具备相当的实力,拥有自己的创意,足以凭借自己实力吸引消费者。而山寨则不同,靠剽窃创意点与技术,甚至打时间战争夺用户,这是一种欺骗,是对用户的不尊重。

互联网时代之前,人们很容易被有创意的产品吸引,因为传播不及时,是不是已经掉进山寨货用于圈钱的陷阱,用户往往不自知。

可见,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创意是不安全的。不安全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安全在对创业者的权益保障;不安全在对消费者的信誉保证。

互联网倒逼创新

举个常见的例子,手机上的各种软件,大多可以冠以山寨、大同小异的定位。相同的技术支撑,不同的产品名称,无非换汤不换药。

结果呢?死掉的软件一个接着一个,原因何在?没有创新!靠模仿就想获取大批的用户量,这是拿用户当傻子?

处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接触的网络产品多了,期待就多了,换言之,需求就提高了。唯有创新,才能开拓市场吸引用户。互联网正在紧逼市场创新,没有创新难以有市场的立足点。

害人之心不能有 防人之心不能无

互联网可以传播产品,激发创新,当然就存在着侥幸者的可乘之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每一位创新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借助互联网传播创意之前,先进行专利申请,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更是对网络产品、对消费者的保护。

有了专利,创意就有了归属,那么剽窃、山寨就会牵扯到法律纠纷。这无形中就会带动社会的良性循环,鼓励创新、抵制山寨。

结语

互联网杀死票贩子,互联网杀死山寨,互联网杀死侵权,互联网杀死剽窃,互联网杀死欺骗,互联网还将杀死什么呢?

互联网虽杀死了这么多违法犯罪者,但互联网犯罪并没有停歇。所以,对企业来说,应确立自身的产品保护系统保证企业利益;从社会来看,应设立互联网警察以维护社会的网络治安。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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