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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呐警察”上岗 违法鸣笛罚100元

2018-04-19 15:29:01来源:新京报  

昨日,海淀黄庄路口,新增设的声呐电子眼违法鸣笛抓拍设备。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今日起,北京市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启用20套声呐电子眼违法

释疑

1未鸣笛车辆是否会被误判?

可精准锁定声音来源,理论上不会误判

交管部门表示,“声呐电子眼”可精准锁定声音来源,通过多种手段找出违法车辆。

据了解,即使是车辆并排行驶,也能识别出哪条车道的机动车按了喇叭,就连车辆发声部位也可以精准识别。

同时,监控设备可覆盖50米内的单向车道,不存在盲区,“当行经车辆违法鸣笛时,系统会自动把视频画面和声音采集系统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叠加,形成一幅升压云图,并在画面上进行标示,精准锁定违法鸣笛车辆。”刘冬告诉记者,为确保执法处罚的准确性,该系统能够将各类机动车喇叭声与电动车喇叭声、车辆行驶声、刹车声、发动机轰鸣声等声音进行区分,避免环境噪音与机动车鸣笛混淆,从嘈杂环境中准确提取喇叭声音,理论上不存在误判的现象。

2驾驶人需要示意时怎么办?

确需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早在2007年,北京就出台了五环路内禁止鸣笛的规定,但许多司机仍不清楚,乱鸣笛已成为普遍存在的驾驶陋习。”一位一线交警告诉记者,车辆喇叭的主要功能是避险,其是否正确使用体现着市民的文明程度。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记者查阅《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后发现,第九十一条第十四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同时,该办法指出,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对处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可到执法站申请行政复议,核验相关情况

据了解,和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样,当车辆驾驶人对非现场执法行为的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到执法站申请行政复议,交管部门将为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如果仍有疑问的话,也可以提供事发时的录像,并做进一步解释说明。

交管部门表示,“声呐电子眼”在抓拍违法行为时,会采取图片和视频相配合的方式,抓拍四张图片,并同步配上一段2秒钟的视频影像,只有当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会出具处罚结果。此外,这20套“声呐电子眼”违法鸣笛抓拍设备也已通过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能够保证抓拍的准确性。(新京报记者裴剑飞)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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