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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曝光37家问题物业企业

2019-07-11 09:14:47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37家企业集中曝光,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进一步保持专项治理高压态势,督促物业企

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37家企业集中曝光,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进一步保持专项治理高压态势,督促物业企业积极整改群众关注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

本次曝光的主要问题包括:未按要求开展“群众关注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整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处理业主投诉或报修等,以上问题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均责令涉事企业整改,不良信息将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和表彰奖励等工作中的重要依据。

市民可随时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首页,进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看。

开展群众关注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本市2019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也是本年度物业行业重点专项工作,物业企业应围绕群众对物业服务满意、对诉求处置满意、对物业管理放心的标准,按专项治理要求建立“接诉即办”服务机制和“随查立改”管理机制,及时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定期自查随时整改,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对企业落实工作要求的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进行整改,对方案落实不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出现反弹的物业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并计入企业信用信息并公开曝光。

市住建委也提醒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每月填写自查表,确保自查整改不缺项、不漏点、无死角。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物业管理正常秩序和易引起安全事故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同时,应进一步做好群众诉求的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在处理业主报修和投诉过程中存在的推诿、不作为、效率低等行为。以业主满意为目标,及时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当日向业主反馈处理结果,暂时不能解决的或不属于物业管理范畴、超出物业企业职责的,应做好向业主的解释工作。(记者 朱开云)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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